为全面、准确、高效地完成2025 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以数据支撑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保障
(一)领导小组
成立2025 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数据填报工作。
组 长:王维月
副组长:程如平、狄俊安
成 员:叶钦南、郑秋莲、吴胜潮、杜 衡、吴柳眉、杨建丽、陈继芬、杨 勤、石 羊、韩 勇、张 文、李安平、赵芳芳、安增龙、郑兆领
职责:
制定数据填报工作的总体方针和策略,确保填报工作符合教育部要求和学校发展规划。
协调解决数据填报过程中跨部门的、涉及全局性或政策性的重点争议或障碍而出现的重大问题,保障部门间的协同合作。
审核最终上报的数据和相关报告,对数据填报工作的质量和结果负责。
(二)数据填报专班
在领导小组下设立数据填报专班,负责数据填报的具体实施工作。专班成员从各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
负责人:王景聪、郑兆领
成 员:各部门指定的数据填报联络员和具体工作人员。
职责:
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节点,完成各自负责的数据采集、整理、录入和初审工作。
与其他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完整性,解决数据采集、填报过程中的具体业务问题和技术协调工作。
对填报数据进行初步分析,及时反馈数据异常情况,配合完成数据的修正和完善。
(三)数据校验中心
成立数据校验中心(隶属于评建办),按照国家数据采集标准,负责对填报数据进行全面校验,确保数据质量。校验中心成员由熟悉数据逻辑、统计分析和业务流程的专业人员组成,可包括校内专家、统计专业教师等。
负责人:赵芳芳
成 员:陈福海及其他统计人员等。
职责:
制定数据校验规则和标准,建立数据质量监控体系。
运用专业工具和方法,对填报数据进行逻辑校验、一致性校验和准确性校验。重点检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关联性,以及与校内其他系统数据的一致性。
对校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和分析,及时反馈给数据填报专班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工作阶段与时间节点
(一)业务培训
8月7日前:
确定数据填报联络员,组建工作群,完成责任分工。
制订并实施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方案,落实组织数据填报与校验业务培训。
(二)数据收集、录入、校验初期审核阶段
8月15日前:
研究与发展处下发样表。各单位完成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部门内部初审(形式、完整性),提交至数据填报专班。
8月15日-8月20日:
数据填报专班将收到的基础数据导入系统。数据校验中心同步对导入的基础数据进行关键指标初步校验。专班协调相关单位根据初步校验反馈进行数据修正。
8月20日-8月25日:
数据填报专班继续收集、导入其他数据。数据校验中心对新导入数据及时进行校验(含时效性、合规性),并同步开展一般性校验。专班协调相关单位根据校验反馈进行数据修正。
8月31日前:
基于数据校验中心提供的阶段性数据质量评估报告,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数据进行全面审核,形成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初稿。数据校验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和更新的质量评估意见。
秋季开学后收尾,完善阶段
9月5日前:
数据校验中心主导,数据填报专班配合,使用校验工具完成所有填报数据的全面最终校验和修正,锁定最终上报数据集。
9月10日前:
研究与发展处基于最终校验无误的数据,完成《教学质量报告》终稿。数据校验中心对报告数据进行最终审核确认。经学校同意后,报告在学校官网公示(不少于3天)。
9月13日前:
提交最终数据集及相关报告(含经确认的《教学质量报告》)至教育部。
专家进校前:
数据校验中心基于最终锁定的数据集,随时待命配合核查。
填报内容与责任分工
数据类别 | 填报内容 | 责任单位 |
学校组织架构 | 学校概括、党政机构设置等情况 | 校办 |
教学与招生 | 专业、教学、实习、学籍、招生等教学状态数据 | 教务部 |
学生 | 学生竞赛、奖贷、毕业生就业等情况 | 学生事务部 |
教师 | 教职工信息、进修等情况 | 人事处 |
教学用地与用房 | 占地、建筑面积与行政用房等 | 总务处 |
财务数据 | 固定资产、经费 | 财务部 |
实验及设备 | 实验场所、设备等情况 | 实验室与信息管理处 |
科研 | 科研基地、项目、成果、专利等 | 研究与发展处 |
图书电子资料 | 图书资源及新增等 | 图书馆 |
文化作品类 | 学生创作、表演的代表性作品等 | 宣传部 |
社团 | 社团设置及建设等情况 | 团委 |
留学出境情况 | 交流生等情况 |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
继续教育 | 成人与自考情况 | 继续教育学院 |
质量报告 | 撰写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 | 牵头单位:研究与发展处 配合单位:教务部、学生事务部 |
数据校验 | 数据审核(数据校验中心) | 评建办 |
各责任单位负责数据的采集、整理、填报和初审,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审核单位负责对数据进行复核,重点关注数据的时效性、完整性和与其他数据的关联性。数据校验中心对所有数据进行独立校验,提出整改意见。
三、关键要求与注意事项
(一)数据质量与一致性
确保数据真实、完整、逻辑闭合,尤其关联数据(如财务年度与教学年度统计口径需区分自然年与学年)。各部门在数据采集和填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统计口径和指标内涵进行操作,不得随意篡改数据。
与校内其他系统(如教务系统)数据保持一致,避免矛盾。数据填报专班要加强与各系统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进行数据比对和校准。数据校验中心在校验过程中,重点检查数据的一致性问题,对不一致的数据进行详细记录和分析,督促相关部门整改。
(二)责任落实与协同
实行“填报单位采集初审 + 审核单位复核 + 数据校验中心校验” 机制,部门间需无缝协作。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工作进度跟踪和督促。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数据填报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确保数据填报工作顺利进行。
(三)数据安全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数据安全的法律法规,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对涉及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的数据,要采取加密、脱敏等措施,确保数据安全。数据校验中心在数据校验过程中,也要注意保护数据安全,不得泄露数据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