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各部门:
根据《泉州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泉州市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泉科〔2025〕77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科技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乡村振兴和助力产业转型,决定选认一批泉州市科技特派员。现就校内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2025年全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要点》,结合泉州产业实际,确保农业领域和涉农二、三产业科技特派员不低于80%,坚持双向选择、按需选认、精准对接,选认市级科技特派员个人300名以上、团队(法人)30个以上,在科技助力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及乡村振兴中推广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更多科技人员把论文写在生产车间和田野大地上,为我市乡村振兴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选认对象及条件
选认对象包括个人科技特派员、团队科技特派员和法人科技特派员三类,选认服务期为两年。
(一)个人科技特派员。选认对象是与企业、基层开展技术需求对接并达成明确合作意向的科技人员,重点围绕农业领域及涉农二、三产业开展选认服务工作。
1.原则上应具备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并具有较好的科技成果或科技服务经验。鼓励支持省外、外籍、港澳台、留学归国科技人员以及“科技小院”的导师、专家参与科技特派员选认。
2.将入选设区市以上高层次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荣获省级技能大赛铜牌以上或拥有有效授权发明专利一项以上以及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指导员等纳入选认范围,适当放宽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等要求。
3.已退休但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科技特派员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且与服务对象达成科技服务协议的科技人员,在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前提下,可参与个人或团队科技特派员选认。
(二)团队科技特派员。围绕县域农业特色产业或乡村振兴相关产业需求,跨专业、跨领域、跨区域组建开展技术服务或创业的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团队。
1.由个人科技特派员作为发起人,团队成员中至少有3名及以上同时申报市级个人科技特派员。个人科技特派员可牵头发起不超过1个团队,最多可参加不超过3个团队。
2.重点服务产业链上的规上企业、龙头企业、重点企业,或者发展势头良好、有发展潜力,具有示范带动影响力的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等,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
(三)法人科技特派员。选认对象由高校、科研院所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科技服务能力的企事业单位牵头组建,拥有3名及以上同时申报市级个人科技特派员,围绕各地优势特色产业开展全产业链技术服务和创业的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团队。
三、注册登记程序
选认对象与企业或基层成功达成技术需求对接后,登录《福建省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http://mp.fjktp.cn)进行注册认证申报,并绑定“福建科特派”微信公众号,个人科技特派员可通过手机在“福建科特派”微信公众号上直接申报(具体程序见附件2),团队科技特派员和法人科技特派员通过云平台(电脑端)申报。工作单位请填写“仰恩大学”,不用具体到学院,填写完毕后保存提交。
申报时,个人、团队(法人)选认对象须在微信公众号或云平台(电脑端)上传与工作单位、服务对象签订的三方或双方协议(参考格式见附件1)。若服务对象不单一、范围广等,可与工作单位、县级科技主管部门签订三方协议。
四、工作经费
(一)列入2025年度泉州市个人科技特派员,按年度实行绩效考核评估,优秀、良好分别给予工作经费1万元、0.5万元。同时提取50%年度包干经费用于科技特派员交通、通讯和生活补助,其余费用按经费管理规定报销。
(二)列入2025年度泉州市团队(法人)科技特派员,不再给予工作经费。对科技特派员及团队(法人)创办、领办经济实体,或与经济实体开展实质性技术合作及专利成果转化的项目和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按取得成效择优遴选,给予10-20万元经费补助。
五、选认要求
(一)对通过福建省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发布技术服务(成果),主动与企业等经济实体开展技术需求对接,并达成明确合作意向的科技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考虑选认。
(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市级科技特派员继续服务或下一轮参加选认的重要参考依据。考核等次优秀的,在下一轮选认工作中,予以优先选认,优先推荐省级。考核等次不合格的,取消下一年选认称号及工作经费,取消下一轮选认资格。
(三)县级以下(含)机关事业单位(不含高校、科研院所)从事科技推广、服务的科技人员,在所在地开展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技术推广和服务,不作为选认对象;服务本单位及售后服务对象的科技人员,不能作为选认对象;科技特派员申报主体是企业或企业员工,服务对象也是企业,没有科技成果(科技成果包含自有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农作物品种、新药、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暂缓申报。
(四)同一年度已选认为省级科技特派员的直接纳入市级科技特派员支持范围,已获得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补助的不重复享受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补助;同一个服务单位原则上只能接受2个以内科技特派员签约服务。
六、其他事项
(一)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11日
(二)申报材料:
1.《关于申请2025年度泉州市科技特派员的申请》,写明申请事由,格式自拟,由学院审核、签字并盖章。
2.《泉州市科技特派员选认三方协议书》一式三份。
以上材料由所在学院统一送至研究与发展处。
联系人:刘祖琼
联系电话:15960759305
仰恩大学研究与发展处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