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学校在科研活动中形成的商业秘密(含技术、经营、管理秘密),维护校企合作权益与核心竞争力,结合民办高校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主体:全体教职工、学生、外聘人员及合作方。
场景:校企合作研发、财务数据、师资信息、合作协议等涉密科研活动。
第三条核心原则
知悉最小化:仅允许必要人员接触涉密信息,实行“一事一授权”。
动态管理:密级随项目进展调整,避免过度保密。
第二章商业秘密范围与密级
第四条涉密信息分类
类别 | 具体内容 |
技术秘密 | 专利技术、实验数据、软件代码、工艺参数、设计图纸等。 |
经营秘密 | 校企合作方信息、合作协议条款、市场调研报告等。 |
管理秘密 | 财务预决算、战略规划、未公开管理制度等。 |
第五条密级划分(二级制)
密级 | 定义 | 知悉权限 | 保密期限 |
核心商密 | 直接影响学校竞争力的关键信息 | 项目负责人+经审批的必要人员 | 项目结束后3年 |
普通商密
| 一般性敏感信息 | 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人员 | 项目结束后1年
|
操作要求:
由研究与发展处制定《涉密信息清单》,每年更新,明确各项目涉密内容。
定密流程:项目负责人提出→学院负责人审核→研究与发展处备案(无需多层审批)。
第三章涉密人员管理
第六条人员分类与责任
类别 | 范围 | 保密要求 | 脱密期 |
核心涉密人员 | 接触核心商密的教师 | 签订《专项保密协议》+竞业限制条款 | 2年 |
一般涉密人员 | 学生、行政人员、外聘人员 | 签订《保密承诺书》 | 6个月 |
第七条全流程管理
准入:
学生参与涉密项目需导师书面推荐,学院审批后签订《学生保密协议》。
外聘人员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担保。
日常:
每年1次保密培训(线上+案例警示),培训记录纳入考核。
禁止通过微信、私人邮箱传输涉密信息,违规者立即停用账号。
退出:
离职/毕业时需提交《涉密材料清退表》,导师或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核心涉密人员离职需签署《竞业限制协议》,明确禁止入职竞争企业范围。
第四章涉密设备与场所管理
第八条设备管理
计算机:
核心商密使用专用电脑,物理断网,安装国产加密软件(如免费开源工具)。
普通商密电脑禁止接入外网,安装监控软件(如免费版火绒安全)。
移动存储:
统一配备加密U盘,编号登记,禁止私用。U盘丢失需24小时内报告。
第九条场所管理
核心涉密场所(如重点实验室):
门禁卡权限仅限项目负责人+必要人员,每日记录进出人员。
禁止携带手机、相机,设置明显“禁止拍照”标识。
普通涉密场所(如科研办公室):
涉密文件存放于带锁文件柜,离开时锁闭。
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参观需登记。
第五章涉密项目全流程管控
第十条立项阶段
与合作方签订《保密协议》,明确:
涉密信息范围、使用限制、违约责任。
优先选择本地企业合作,减少跨省传输风险。
第十一条实施阶段
建立《项目涉密信息使用日志》,记录每次信息调取人员、时间、用途。
外聘专家需签订《临时保密协议》,仅限在学校指定场所处理涉密内容。
第十二条结题阶段
涉密成果发表前需经研究与发展处审核,删除敏感数据(如用“XXX”替代具体参数)。
合作项目结束后,向合作方提供《保密承诺函》,确认信息已妥善处理。
第六章监督与奖惩
第十三条监督机制
自查:各学院每学期末提交《保密自查表》,重点检查U盘使用、人员清退情况。
抽查:研究与发展处每学年随机抽查3-5个项目,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第十四条奖惩措施
奖励:对保密工作突出的团队或个人,给予年度评优加分、科研经费倾斜。
处罚:
轻微违规(如未锁文件柜):警告并全院通报。
重大泄密(如信息外流):解雇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参考《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研究与发展处负责解释,每年根据校企合作需求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