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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度常规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罗雪发布时间:2024-06-28浏览次数:10


各学院(系、部)、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进一步加强教育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和实践研究,经研究,福建省教科所决定开展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常规课题2024年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单位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等(以下简称教师)。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主持过县(区)级课题或作为核心成员(含负责人前三名)参与过设区市级课题,并已结题。每位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项课题。已立项同类课题但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进行申报。

)课题组应依据《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常规课题研究方向性条目(2024年)》,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拟定选题。各类国家级和省级教育科研课题组成员(含负责人,下同),不得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选题进行申报。

)课题组成员不超过15人。每位课题组成员参与的省教育科学规划常规课题不得超过2项。支持开展综合性、系统性研究,鼓励跨学校、跨学段、跨学科的综合研究或协同研究。

)课题组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立项;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此类课题。

三、申报材料

(一)材料清单

1.申请评审书。

2.设计与论证活页。

3.职称证明复印件。

4.结题证明复印件。

5.课题申报汇总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二)有关要求

1.申报课题负责人应按上述材料清单,分别准备纸质版A4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并签字盖章、电子版申报材料,并确保相关信息一致。

2.各单位申报材料统一送至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后,统一送至研究与发展处。

3.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823

四、其他事项

(一)课题获准立项后,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

(二)课题获准立项后,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课题负责人或改变课题名称等关键事项;课题组其他成员变更等事项,应在中期检查前提交变更申请。

  附件:

附件1.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常规课题研究方向性条目(2024年).docx

附件2.申请评审书.doc

附件3.设计与论证活页.doc

附件4.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仰恩大学 研究与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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