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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校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罗雪发布时间:2022-12-09浏览次数:10

各院(系、部)、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校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研究回答新发展阶段中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大力传播推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推动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服务。

二、选题要求

 1.申请人按照项目指南进行申报,原则上申报题目应与项目指南(详见附件3)内涵基本一致,可自拟题目。

 2.项目阶段性成果可以围绕项目指南,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进一步细化。

三、立项数量及资助额度

 2023校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立项20项,资助额度0.5万元/项。

四、申报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研究经验,学风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3.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素养和研究经历,公开发表过相关的学术论文

4.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含双肩挑管理干部)。

5.本次校级课题每位申请人限报1个课题(项目)。

6.本次专项马克思主义学院至少申报4项,其他单位至少申报2

五、项目申报与管理

 1.项目由科研处和党委宣传部联合管理,科研处负责项目管理,党委宣传部负责项目思想政治审查和思想价值引领引导。

 2.项目研究最长期限不超2年,以项目正式立项时间起算;原则上项目研究不得延期,因不可抗力因素确需延期的,须按规定审批。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作终止处理。

六、成果要求

最终研究成果须与项目研究内容一致,成果形式可以选择学术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成果形式。

 1.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学术论文的,论文稿需提交党委宣传部审核通过后公开发表在地市级党报理论版或者具有CN号的学术刊物上。

 2.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需提供一部书稿并经党委宣传部审核通过。

 3.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原则上要获得党委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相关部门采纳吸收,相关证明材料加盖采纳部门公章。

七、申报程序

1.2023校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项目申报将分为两进行,第一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1226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310日。

2.申报材料:《仰恩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书》《仰恩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项目论证活页》(附件12一式一份,含电子稿),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填写《2023年仰恩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项目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含电子稿),汇总后交至科研处

3.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须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4.学校组织评审,择优立项。


联系人:王景聪,联系电话:22082005电子邮箱:yeukyc@163.com


附件附件1.仰恩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仰恩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项目设计论证活页.doc

 附件3.2023年校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项目指南.docx

 附件4.2023年校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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